劳动仲裁需要的资料(劳动仲裁需要的资料用人单位不提供怎么办)
许雅菱网友提问:
劳动仲裁需要的资料
优质答案:
一、劳动仲裁需要申请书。申请书一式三份,递交仲裁委两份,申请人保存一份,被申请人为共同当事人时,申请书一式四份,递交仲裁委三份,申请人保存一份。
二、申请书用蓝黑或者玄色钢笔或签字笔书写,均须本人签名并落有申请日期。申请书除应写明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电话及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电话等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外,还应当有明确、具体的申请请求及申请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
三、身份证实。申请人是劳动者的,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实并提交复印件,A4型纸,有委托代理人的,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实等;申请人是用人单位的,应携带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并提交复印件,A4型纸,以及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实、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实等。
四、劳动关系证实。如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实、工资发放情况证实、社会保险缴费证实、工作证、出进证等材料及相应复印件,A4型纸,
五、被申请人身份证实。申请人在申请劳动仲裁时,仲裁委根据立案审查的需要,要求申请人提交能够证实被申请人身份的有关材料的,申请人应尽可能提交。假如被申请人是用人单位的,应当提供其工商注册登记相关情况的证实,包括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地、身份证复印件、经营地等,假如被申请人是劳动者的,应当提交其本人户口所在地地址、现居住地地址、联系电话等。
六、投递地址确认书。申请人在递交申请书时应填写《投递地址确认书》,写明自己接收仲裁文书的具体地址、邮政编码和联系电话等内收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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