拨担任党政领导职务的应当具备的基本资格(下列哪些职务的选拔任用,须参照党政领导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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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俊燕网友提问:
拨担任党政领导职务的应当具备的基本资格
优质答案:
一、正科级提拔到副处级,任职满三年后可以选拔为副处。
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八条规定,提拨担任党政领导职务的,应当具备下列基本资格:
提任县处级领导职务的,应当具有五年以上工龄和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提任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的,一般应当具有在下一级两个以上职位任职的经历。
提任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由副职提任正职的,应当在副职岗位工作两年以上,由下级正职提任上级副职的,应当在下级正职岗位工作三年以上。提任处级以上非领导职务的任职年限,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三、一般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厅局级以上领导干部一般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四、应当经过党校、行政院校、干部学院或者组织(人事)部分认可的其他培训机构的培训,培训时间应当达到干部教育培训的有关规定要求。确因特殊情况在提任前未达到培训要求的,应当在提任后一年内完成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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