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强制执的程序(强制执行是诉讼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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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2-06-01 01:39
沈介新网友提问:
法院强制执的程序
优质答案:
一、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尽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二、法院受理。
三、申请复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投递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四、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
五、采取强制措施 。执行法院可以通过以下强制执行的措施: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进;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等措施。
以上就是执行人,被执行人,当事人的相关信息资料了,希望能帮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