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教师岗位设置实施方案(中小学教师岗位设置)

阅读:0 来源: 发表时间:2022-12-26 10:45作者:秋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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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1、教师岗位分为几种类

2、中小学正高级教师岗位设置比例

3、重庆市中小学教师岗位设置比例

教师岗位分为几种类型

小学教师职务是根据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需要设置的工作岗位。小学教师职务设:小学高级教师、小学一级教师、小学二级教师、小学三级教师。各级教师职务应有定额。小学高级教师为高级职务,小学一级教师为中级职务,小学二级教师和小学三级教师为初级职务。


中学教师职务是根据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需要设置的工作岗位。中学教师职务设:中学高级教师、中学一级教师、中学二级教师、中学三级教师。各级教师职务应有定额。中学高级教师为高级职务,中学一级教师为中级职务,中学二级教师和中学三级教师为初级职务。


大学教师职务为教授,副教授,讲师,助教,教授和副教授是高级职称,讲师是中级职称,助教是初级职称。

中小学教师岗位设置实施方案(中小学教师岗位设置)

中小学正高级教师岗位设置比例

中小学正高级教师岗位设置比例为:

按照国家关于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部署要求,中小学设置正高级教师岗位。在国家统一规定之前,正高级教师岗位暂按评审通过的实有人数设置;实行聘期管理,人在岗在,人岗合一,首次聘用时,应聘用在专业技术四级岗位,一个聘期一般不少于5年,聘用期满,可按有关规定续聘。聘用后,须在一线从事教学科研工作,脱离教学科研岗位的,不再聘用。正高级教师可在全省中小学流动。

此外,小学高级教师岗位结构比例由1%提高到2.5%-3%,中级岗位结构比例也适当提高,重点向农村、偏远地区和薄弱学校倾斜,鼓励和引导具有中高级教师职称的教师到有空缺岗位的小学任教。中小学辅助系列专业技术岗位暂不设置正高级岗位。

“十四五”期间,正高级教师岗位数量控制在全国中小学教师岗位总量的千分之五以内。近3年,山东全省评聘中小学正高级教师2109人,其中农村教师841人,占40%;评聘副高级教师10.1万人,其中农村教师6.3万人,占62%,有效缓解了教师职称评聘难、农村教师留不住等问题。

重庆市中小学教师岗位设置比例

市级及以下中小学高、中、初级教师岗位比例

按照3:4:3的专业技术岗位高、中、初级的比例标准,对所属中、小学的岗位设置进行重新调整核定,(二级、三级、四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1:3:6;五级、六级、七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2:4:4;八级、九级、十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3:4:3;十一级、十二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5:5),以解决部分老教师和年轻骨干教师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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